失业金怎么计算?可以领几个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标准的水平发放,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怎么计算领几个月?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怎么处理?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如不申请一次性领取,则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